採候選人提名選任董事、獨立董事及監察人修訂公司章程
(1) 修訂公司章程第18條
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2規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年3月28日金管證一字第0950001616號函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2月9日公告「公司應採電子投票之適用範圍」規定,於102年3月25日召開102年第1次董事會,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修訂公司章程,並提請102年6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本公司設董事11人(含增設之獨立董事3名)、監察人3人,且董事及監察人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
(2) 公司章程第18條條文修訂內容
另配合證券主管機關函令規定,增列設置審計委員會,刪除監察人規定,於105年6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修訂後之章程中規定本公司設董事11人(含獨立董事3名),董事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
103年股東常會選任董事、獨立董事及監察人
(1) 公告受理董事、獨立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提名期間:
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第216條之1規定暨本公司103年3月21日董事會決議辦理,於103年4月7日之股東會召開公告及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相關公告中載明,本屆董事、獨立董事及監察人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名單。
凡欲提名董事及監察人之股東,應於103年4月18日至4月29日止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獨立董事及監察人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以掛號寄(送)達本公司股務組地址:台北市敦化北路201號後棟1樓,電話:02-27189898。
(2) 審查董事、獨立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資格:
經查受理期間自103年4月18日起至4月29日止,本公司法人股東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鎧福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峰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財團法人彰化縣私立賴樹旺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共同提出董事、獨立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名單計14名。
103年5月12日召開103年第2次董事會審查前述法人股東所提之候選人,均符合公司法第192條之1、216條之1及本公司章程第18條之規定;3位獨立董事候選人鄭優先生、王弓先生及盧銘偉先生之學經歷及專業資格亦均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應具備之條件,故審查之14名被提名人均列為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選舉董事、獨立董事及監察人之候選人名單,並於同日依法對外公告。
104年股東常會補選任獨立董事
(1) 公告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期間:
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第216條之1規定暨本公司104年3月20日董事會決議辦理,於104年4月1日之股東會召開公告及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相關公告中載明,補選本公司獨立董事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凡欲提名獨立董事之股東,應於104年4月20日至4月29日止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獨立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以掛號寄(送)達本公司股務組地址:台北市敦化北路201號後棟1樓,電話:02-27189898。
(2) 審查董事、獨立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資格:
經查受理期間自104年4月20日起至4月29日止,本公司法人股東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計1名。
104年5月5日召開104年第2次董事會審查前述法人股東所提之候選人,均符合公司法第192條之1、216條之1及本公司章程第18條之規定;1位獨立董事候選人郭家琦女士之學經歷及專業資格亦均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應具備之條件,故審查之1名被提名人均列為本公司104年股東常會選舉獨立董事之候選人名單,並於同日依法對外公告。
股東常會董事、獨立董事及監察人之候選人名單與當選名單下載:
(1) 公告受理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期間:
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暨本公司106年3月17日董事會決議辦理,於106年3月27日之股東會召開公告及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事(含獨立董事)相關公告中載明,本屆董事(含獨立董事)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凡欲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之股東,應於106年4月17日至4月26日止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及獨立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以掛號寄(送)達本公司股務組地址:台北市敦化北路201號後棟1樓,電話:02-27189898。
(2) 審查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資格:
經查受理期間自106年4月17日起至4月26日止,本公司法人股東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鎧福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及財團法人彰化縣私立賴樹旺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共同提出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計11名。
106年5月5日召開106年第2次董事會審查前述法人股東所提之候選人,均符合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本公司章程第18條之規定;3位獨立董事候選人鄭優先生、王弓先生及郭家琦女士之學經歷及專業資格亦均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應具備之條件,故審查之11名被提名人均列為本公司106年股東常會選舉董事(含獨立董事)之候選人名單,並於同日依法對外公告。
股東常會董事、獨立董事及監察人之候選人名單與當選名單下載:
(1) 公告受理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期間:
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暨本公司109年3月13日董事會決議辦理,於109年3月23日之股東會召開公告及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事(含獨立董事)相關公告中載明,本屆董事(含獨立董事)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凡欲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之股東,應於109年4月13日至4月22日止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及獨立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以掛號寄(送)達本公司股務組地址:台北市敦化北路201號後棟1樓,電話:02-27189898。
(2) 審查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資格:
經查受理期間自109年4月13日起至4月22日止,本公司法人股東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鎧福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及財團法人彰化縣私立賴樹旺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共同提出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計11名。
109年5月7日召開109年第2次董事會審查前述法人股東所提之候選人,均符合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本公司章程第18條之規定;3位獨立董事候選人林聖忠先生、郭年雄先生及郭家琦女士之學經歷及專業資格亦均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應具備之條件,故審查之11名被提名人均列為本公司109年股東常會選舉董事(含獨立董事)之候選人名單,並於同日依法對外公告。